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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并非每次交通事故都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的,北京交通事故律师介绍。不少当事人在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希望通过交警部门调解,这样可以避免一起诉讼,但是有的情况是无法通过公安机关调解的。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介绍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由交通警察调解的;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的;当事人在调解申请中对检验、鉴定(包括重新检验、鉴定)或者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介绍《程序规定》第十三条和《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第七条就规定了七种情形的事故,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不能私了。这七种情形是: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特定药品的;
  4、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
  5、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6、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7、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哪些交通事故不能私了的介绍,希望阅读后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想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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