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例
联系方式contact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010-
53611068    13651231311

邮 箱
haotinglawyer@163.com

刑事案例  当前位置: 主页 > 案例介绍 > 刑事案例

男子遭围殴拔弹簧刀自卫致三人死亡,是防卫过当还是故意杀人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案情介绍:杨某17岁,某晚与几位朋友在夜市溜冰场跳舞,被吴某踩到脚,杨某对吴某说了句让吴某:“不要乱跳,撞到人了,小心点!”。吴某听后不高兴,见杨某一个人离开后,带六七个兄弟尾随,后将杨某逼近夜市附近的某小区,对杨某拳打脚踢,杨某被打倒地后想脱身,他掏身上的弹簧刀乱捅,三人当即中刀,倒地不动,有一人当场死亡,另两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后法医鉴定,死者二人均被锐器所伤而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一人大腿处左股动、静脉破裂,一人心脏右心室及肺动脉破裂,一人左心室破裂。死者家属称杨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定要判杨某死刑。杨某事发后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投案,杨某的家属委托我们昊庭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为其辩护。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分析:律师通过搜集证据,从细节排除了杨某是故意杀人罪,因为杨某在打架开始没有拿出刀,桶伤二人后即离开,没有要杀害对方的主观故意。但是杨某持刀乱捅,对伤害的后果是放任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且尸检报告显示,死者没有拿工具围殴杨某,但受伤处均是要害部分,可见杨某存在连续持刀捅刺的行为,而杨某只是轻微伤,故其持刀捅死三人,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根据法律规定,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若有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幅度的下一个幅度内判刑。刑法对故意伤害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律师认为捅死三人,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因防卫过当,降一个幅度,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杨某才17岁,属于未成年人,应该减轻其处罚。且杨某在事发后在亲属的劝说下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投案,也应减轻处罚。最后法院也判了杨某故意杀人罪,有期徒刑6年。
  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想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推荐阅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为您分析故意杀人罪

昊庭介绍 haoting introduction
关于昊庭
主任致辞
昊庭大事
昊庭荣誉
昊庭团队 hao ting team
管理合伙人
律师团队
管理团队
专家顾问
昊庭论著 treatise
证据研究
诉讼研究
刑法研究
民商研究
昊庭动态 trends
最新动态
媒体报道
热点关注
昊庭公益 public good
社区服务
法律援助
慈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