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事务The criminal legal affairs
联系方式contact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
010-
53611068    13651231311

邮 箱
haotinglawyer@163.com

刑事法律事务  The criminal legal affairs当前位置: 主页 > 专业领域 > 刑事法律事务

刑事审判中上诉、抗诉的理由?

1.上诉的理由
对于上诉的理由,刑事诉讼法没有明确规定。有上诉权的人只要不服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就有权依法提出上诉,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并引起二审程序。
2.抗诉的理由
检察院提出抗诉,必须是“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具体是指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
(3)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4)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5)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
(6)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昊庭介绍 haoting introduction
关于昊庭
主任致辞
昊庭大事
昊庭荣誉
昊庭团队 hao ting team
管理合伙人
律师团队
管理团队
专家顾问
昊庭论著 treatise
证据研究
诉讼研究
刑法研究
民商研究
昊庭动态 trends
最新动态
媒体报道
热点关注
昊庭公益 public good
社区服务
法律援助
慈善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