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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是什么保险?北京交通事故律师介绍,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介绍,目前,市面上的交通意外险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1、综合交通意外险。
综合交通意外险的保障涵盖多种常见公共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汽车、轮船、火车、出租车、长途客车,保障时间灵活,一般为数天至一年。与每次搭乘飞机时购买航空意外险相比,既省钱又省力。
2、出境旅游险。
通常包括意外保障和意外医疗保障,以及多项增值服务,价格也相对较高。其保障范围更大,保障程度更高,确保足够支付国外高昂的医疗费用。除身故、残疾之外,还有旅途中突发疾病的紧急医疗救护和转运、门急诊治疗费用、住院补贴、旅行延误、未成年子女送返或者住院陪同、旅行证件遗失,更有全天候多语种的旅行咨询热线,不仅提供紧急救援服务,还提供天气、酒店、法律等各方面的咨询。
投保交强险时需要注意什么?
1、交强险责任限额问题。
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在保险期间(通常为1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标准,全国统一责任限额为12.2万元。其中,车方有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车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2、交强险责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交强险是不分责任的。该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再按过错分担责任。
3、交强险的运行原则。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保监会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这里的原则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交通事故律师——交强险是什么保险的介绍,希望阅读后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想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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