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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介绍,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
  二者的相同点是:客观上都发生了死亡结果;主观上行为人对死亡结果都不是故意的。
  二者区别的要点在于:造成死亡结果的行为性质不同,一个是行为本身具有伤害性质;另一个是行为本身不具有伤害性质。如果行为人具有伤害的故意并实施了相应的伤害行为,过失(或非故意地)导致死亡结果的,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如果行为本身不具有伤害性质,而是由于日常生活、工作中粗心轻率行为不慎造成死亡结果的,是过失致人死亡。简言之:有意伤害过失致死的,故意伤害罪;无心伤害过失致死的,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
  以上就是关于北京刑事辩护律师——故意伤害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的介绍,希望阅读后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想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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